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科〔2011〕251号
关于征集“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建议技术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我省“十二五”期间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落后技术、工艺的限制与禁止使用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全省建设领域应用技术的指导和管理,培育先进技术,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全省建设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我厅拟向全省发布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现就征集“技术公告”建议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技术公告”根据节约型城乡建设的十项重点工作以及江苏省“十二五”建设科技创新规划的重点工作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等提出。
二、技术公告建议案提出的推广应用技术或产品应符合实施技术领域技术公告和成果推广应用的要求,技术先进、成熟、辐射性强,适合在全省或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三、建议限制和禁止技术应是已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领域使用要求,且有相对成熟的替代技术。
四、征集到的建议案经专家论证并由我厅审定发布后,将作为全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工作依据。
五、建议报送方式。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请填写《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建议案表》(见附件)。由单位提出的加盖单位公章,由个人提出的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于2011年5月10日前报送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联系人及电话:钱鑫 025-51868861、赵欣025-51868168、王明娣 025-51868171。传真:025-51868164、51868167。
通讯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09房间(邮编210036)。
附件:《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建议案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抄送:各有关行业协(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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