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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个城市及单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


【信息时间: 2020/9/15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9月10日发布《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18个城市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12个园区、121家企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江苏省共有2个城市、1个园区、6家企业上榜,其中南通市、扬州市被认定为范例城市,南通现代建筑产业园被认定为园区类产业基地,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企业类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