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关于2017年第十三批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暂行)》(苏建科发〔2016〕22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我中心组织专家对2017年第十三批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评价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1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向我中心反映。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林、吴德敏025-51868178、51868153
Email:kjfzzx@vip.163.com
附件: 2017年第十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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