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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扬州广陵区和昆山市)顺利通过验收评估


【信息时间: 2016/12/9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关闭】

 

20161124-25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扬州广陵区”、“昆山市”22012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调研员韦伯军主持,验收专家组由绿色生态规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水资源综合利用、固废处理、园区节能管理、财务审计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地方财建局相关部门和示范区实施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
验收评估专家委员会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的创建工作汇报,察看了项目现场,审查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讨论,对照申报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验收评估专家们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评估,希望示范区及时总结示范区创建经验,加强运营管理,形成长效制度,指导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扬州广陵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坚持规划引领,编制了能源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绿色交通、城市空间复合利用等专项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批准实施,指导了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区在创建期内新建并建成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05.63m2;示范项目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65.78%。示范区在高星级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生态公园的慢行步道和透水地面等方面工作较为突出。

昆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构建了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新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159.7m2,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总建筑面积110.9m2,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69.4%。示范区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海绵城市、绿色交通体系等节约型城乡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图1 验收评估会议现场

验收专家察看项目现场

文/图 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