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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绩效考核小组组织开展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实施进度检查


【信息时间: 2016/7/27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关闭】

 

2016712-15日,按照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和科研设计处和厅科技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检查小组,赴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开展对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县)和示范区的中间/中期检查,清晰梳理了各绿色生态城区创建中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唐宏彬处长、韦伯军副调研员参与检查,太仓市、常熟市和张家港市政府及建设、规划、国土等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检查小组在各地听取了绿色生态城区领导小组项目关于实施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了各示范区域在绿色生态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地,绿色建筑闭合监管流程等政策保障机制的制定和实施,节约型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等重点示范项目,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示范城过程中的难点和存在问题;肯定了各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已有的工作成绩,其中太仓市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张家港市在绿色建筑闭合监管政策文件制定方面,常熟市在“两办法两机制”的政策监管体系构建和绿色低碳小城镇建设方面,形成了示范特色;要求各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在《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指引下,加强创新,加快推进示范工作。抓紧绿色生态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向控规和土地出让条件的反馈落地;抓紧落实由市政府牵头,将示范任务目标分解到各主管部门,并纳入日常考核;在实施绿色建筑闭合监管中,探索建立项目验收、运营管理机制;加强绿色生态理念的宣传推广,设立市级展示窗口;创新示范内容,围绕国家、省级最新政策导向,在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超低能耗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打造示范亮点。
中间检查是绿色生态城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对绿色生态城区实施进度不定期的检查,核实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协助解决创建过程中的政策技术难点,全面推动绿色生态城区按进度实施各项目标任务。

 唐宏彬处长在太仓市听取规划汇报并发言

 

 绩效考核小组在常熟市听取工作汇报

 

 (文/王登云 李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