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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工程建设企业标准认证公告的声明


【信息时间: 2018/8/9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江苏省推行工程建设标准分类管理模式,对不需报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企业标准实行专家认证后公告制度。
企业标准专家认证后公告的主要流程包括形式检查、专家初审、认证前公示、抽检验证、专家审查、专家复核、公告等,专家认证内容包括分析研究、标准查新、指标验证、标准实施后评估等比对评价工作。
在不涉及侵权的情况下,江苏境内的工程建设企业均可委托我站组织专家认证企业标准。通过专家认证的企业标准,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可作为工程建设各环节推广应用的技术依据。
监督电话:025-51868180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20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