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评估推广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023.12.5)认定前公示


【信息时间: 2023/12/5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关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023.12.5)认定前公示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评估认定流程图的通知》(苏建科发〔20171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立体绿化系统评估认定条件”等12类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评估认定条件的通知》(苏建科发〔20171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印发装配化装修等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评估认定条件的通知》(苏建科发〔20184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关于印发居民住宅小区输配水系统等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评估认定条件的通知》(苏建科发〔201810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关于印发给水压力管道修复更新技术等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评估认定条件的通知》(苏建科发〔2021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省装饰装修发展中心关于印发装配化装修系统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评估认定条件的通知》(苏建科发〔202110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新风系统等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评估认定条件的通知》(苏建科发〔2021102号)等要求,现将拟认定的2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5日至12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信息,留下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8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179 51868180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2023125


2023年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023.12.5)认定前公示目录
序号
项目类别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适用范围
1
预制三板
 
江苏鸿瑞兴鲁实业有限公司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
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地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楼板
2
陶粒混凝土内隔墙板
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地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隔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