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节能科技支撑行动
方案(2010-2012)》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科技局(科委):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第59号令)和全省建筑节能现场推进会精神,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向更高层次发展,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筑节能科技支撑行动方案(2010-201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和落实。
附件:江苏省建筑节能科技支撑行动方案(2010-2012)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建筑节能科技支撑行动方案(2010-2012)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第59号令)和全省建筑节能现场推进会精神,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向更高层次发展,在总结近年来建筑节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江苏省建筑节能科技支撑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主创新和建筑节能技术集成应用为突破口,以适宜、高效、规模化为重点,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为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充分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计施工企业、节能服务机构等资源,组织开展建筑节能重大科研课题研究攻关,加快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与示范,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构建面向市场的建筑节能服务平台。
(二)工作目标:2010~2012年,围绕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四个方面,在全省建立15个左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重点攻克30项建筑节能关键技术,推广60项具有江苏特色的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研究编制30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规范,重点扶持20个建筑节能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企业,培育10个省级建筑能效测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中介服务机构,建立10个省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
通过开展建筑节能科技支撑行动,促使全省建筑节能科技创新能力更加增强、建筑节能技术路线更加清晰、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建筑节能市场服务进一步发展、建筑节能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
示范区是具有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区域示范的综合条件,并主动进行示范探索的新区、园区、开发区等区域。示范区内50%以上新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或建筑节能65%以上标准,商品住宅实行全装修建设模式(苏南地区不低于60%,苏中地区不低于40%,苏北地区不低于30%)。
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充分体现生态优先、低碳为本的方针,突出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理念,倡导绿色生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本土特色,具有能源利用、绿色交通、绿色照明、绿色施工、综合管廊建设、节水与垃圾回收利用、地下空间利用等指标和内容。
示范区应广泛应用新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应普及雨水收集、中水回用技术,优化水资源综合应用能力;应积极推广乡土化植被和垂直绿化技术应用,推广可渗透路面技术,有效降低热岛效应;应采取垃圾分类收集、配备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做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示范区建筑工程应积极选用可再利用、可再循环材料,按照节约型工地、绿色工地评价标准组织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
(二)加强建筑节能新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1、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
重点做好以下技术研究开发:适合当地的建筑围护结构优化设计技术;工业化方法建造技术;结构与保温一体化的墙体保温技术;因地制宜的墙体自保温技术;外墙保温防火、防裂、高耐久技术;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围护结构通风散热和相变蓄热技术。
重点加快以下技术推广应用:高性能墙体自保温技术、外墙外保温技术;以无机保温材料为基础的高耐久、防火的外墙外保温技术;轻型屋面绿化隔热保温、绿化遮阳技术;新型节能门窗技术、复合节能窗型材、节能玻璃产品;新型遮阳技术与产品;双层通风遮阳式幕墙。
2、制热和采暖空调节能技术。
重点做好以下技术研究开发:高能效比空调系统;分布式能源建筑利用技术、区域供冷供热技术;各种空气热回收技术与装置;蓄冷、蓄热技术;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伏技术与产品。
重点加快以下技术推广应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热技术与产品;空气源热泵制热水技术;地(水)源热源、污水源热泵采暖空调技术;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系统。
3、采光和通风节能技术。
重点做好以下技术研究开发:从示范区规划、建筑、细部、屋面进一步发展传统的基于自然资源的设计方法和策略;夏热冬冷地区被动建筑节能综合技术;适合各类住宅的高性价比通风换气设备及系统;适应当地气候特点的被动式通风换气方式,室内空气品质改善技术。
重点加快以下技术推广应用:利用自然光技术;利用自然通风技术,合理组织室内气流路径。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重点做好以下技术研究开发:既有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诊断方法;适合当地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模式;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体系;既有建筑自然通风与热舒适性、自然采光和照明优化控制技术;既有建筑采暖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可再生能源在既有建筑中的应用技术。
重点加快以下技术推广应用:普通单层玻璃窗改为中空及Low-E玻璃窗;窗户外侧增设活动遮阳百叶或卷帘等遮阳技术;外墙增加保温隔热系统;屋顶加设倒置屋面、绿化屋面,平屋顶加设坡屋顶等。
5、其它节能技术。
重点做好以下技术研究开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主要应用技术研究;符合节约型城乡建设要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技术、智能化节能管理技术研究;建筑能耗分析诊断技术;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研究;夏热冬冷地区间歇空调模式下建筑节能技术及节能设计方法研究;适合本省的绿色建筑应用技术研究。
(三)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
重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标准、建筑能效评定标识标准、围护结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标准的研究与编制。
(四)培育建筑节能科技创新与服务企业。
1、择优扶持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纳入江苏省百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计划中。扶持建筑节能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重点培育或支持一批建筑节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围绕建筑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建筑能效测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培育中介服务机构,提升建筑节能市场服务水平。围绕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建筑应用以及绿色建筑等研发工作,培育一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应用转化与工程化开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示范区建设组织工作。各地区应结合实际,积极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区域,从规划、建设、管理三方面着手,就建筑、结构、材料、施工、环境、绿化、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领域,筛选出适合本地区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技术、结构、材料、方法,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要加强监管和指导,对示范区的规划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对关键技术方案要进行专项评审,对项目实施过程加以指导;重点把好立项土地出让关、规划设计关、竣工验收关,确保示范区项目按照原定的目标按期实施、保证质量。要抓好示范区项目的绩效考核,结合能耗测评和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工作,对实施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加强政策支持。本着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节能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型节能结构体系应用、新型节能材料、产品和设备的应用等。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鼓励有能力的建筑节能中心、科研院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节能服务企业,通过成立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实现节能服务产业化,为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区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和服务,以确保绿色建筑示范区健康持久的发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各地应加快制定示范区建设财政配套政策,发挥科技资金放大效应。各市、县科技部门要保证一定比例的科技经费用于实施建筑节能科技支撑项目。
(三)发挥科技示范和规模效应。通过总结经验,提炼升华,对实施的技术,应形成相关工艺、导则、规范。对创新的技术,应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建立适合本地区地理、气候特征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要以建筑节能科技支撑行动为契机,推动单一建筑节能技术向集成应用发展,由单体建筑节能向区域节能方向发展,向绿色建筑、节约型城乡建设方向发展,加快实施城市空间复合利用工程、节约型村庄规划建设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工程、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绿色施工推进工程、住宅全装修推进工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工程、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节水型城市建设工程、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等十大工程,将节约型城乡建设的管理理念和科学技术渗透到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我省城乡建设事业的建设与管理水平。